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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新建两所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重)(NNZC2025-G1-030011-NNSQ)的质疑答复书

广西南宁 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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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答 复 书

质疑供应商:沈阳金佰特盛世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法定代表人:曹雯赫

****收到供应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对2024年新建两所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重)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1.质疑事项1: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砧板(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食品级采用FE材质)的生产制造厂家,提供的该标的砧板(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食品级采用FE材质)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其中标人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

事实依据:此次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所涉砧板需采用PE环保塑料材质,这意味着生产制造厂家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接触材料、食品包装材料等的生产、销售均须取得工业生产许可证。同时,《国家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也着重强调,企业从事工业生产活动,必须获得国家工业生产许可证。这两项法规是保障食品安全、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基石,旨在确保流入市场的食品相关产品达到安全标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然而,经我方严谨查询,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标的砧板生产制造厂家温岭市泰创塑业有限公司,根本没有取得砧板(菜墩)的国家工业生产许可证。

质疑事项1答复:经核查,中标人所提供砧板的生产厂家为温岭市泰创塑业有限公司,该厂家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浙XK16-204-04078,有效期至****),此证书内容表明该厂家具备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生产许可。充分证明该生产厂家生产的砧板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因此,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2.质疑事项2:中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标的开水器连底座,因生产制造企业不具备相应的国家行政许可规定及全国饮用水涉水批件,其中标人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

事实依据:中标人的中标文件主要标的开水器连底座的生产厂家为广东大与电器有限公司,该企业并未取得(开水器连底座)对应的全国饮用水涉水批件,根据涉水批件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内生产加工饮用水设备,企业首先必须取得该项行政许可,否则根本不允许生产制造加工涉水产品,更不允许出厂进入市场流通,更不允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质疑事项2答复:

1、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为开水器连底座,其本质为普通的开水加热器,并非直饮机或涉及直接饮用水的处理设备。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行业标准,普通开水加热器并不属于需要取得涉水卫生行政许可的产品范畴。

2、经核实,广东大与电器有限公司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持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粤XK01-302-00697,产品名称为: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明细明确包括商用电热设备(普通式开水器),有效期至****,充分证明了中标单位所投生产厂家“广东大与电器有限公司”具备生产产品的合法资质。因此,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3.质疑事项3:中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标的透明无盖分格盒、透明收纳盒(中)、透明收纳盒(大)生产制造厂家根本不具备PP食品级环保材料行业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因为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的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事实依据:在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中透明无盖分格盒、透明收纳盒(中)、透明收纳盒(大),招标文件明确且清晰地规定,所采购的必须PP食品级环保材料。这一要求是基于保障食品安全和使用安全的考虑,旨在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能够满足实际使用需求。中标人提供的透明无盖分格盒生产制造厂家为浙江绿盾教学设备有限公司。该企业根本不具备透明无盖分格盒、透明收纳盒(中)、透明收纳盒(大)这个认证单元以及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这一情况严重影响了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部分》的明确规定,生产食品级优质PP材质透明无盖分格盒这类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具体到塑料保鲜盒这一类别)。这一许可制度是国家为了规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市场,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而设立的重要准入门槛。只有获得了相应许可的企业,才具备合法生产此类产品的资质,其生产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才能得到基本保障。

质疑事项3答复:

1、在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清单中,明确规定透明无盖分格盒、透明收纳盒(中)、透明收纳盒(大)的材质为采用优质注塑成型。招标要求的是使用“食品级PP”原材料制成的产品。

2、本项目采购的“透明无盖分格盒、透明收纳盒(中)、透明收纳盒(大)”在采购需求中归属于“教玩具”,而非厨房设备,所采购的产品用于教学,而不是装食品,与食用及食品没有任何关系,在实际教学使用中这些产品用于分发及收纳教玩具使用。采购需求要求“食品级PP工程塑料”是为了采购到安全等级较高的原材料制成的产品。

3、根据质疑人所提供《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部分》的规定,只有用于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才需要特定的生产许可。由于本项目中的收纳盒不做为食品相关用途,不处于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的范畴,因此,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具备质疑人所提及的PP食品级环保材料相关行政许可。

4、综上所述,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4.质疑事项4:中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标的电磁单头大锅炉的技术参数根本满足不了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严重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因为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的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本次采购的电磁单头大锅灶直径为1000mm,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的电磁单头大锅灶的生产制造厂家为广东顺德明磁厨电有限公司,尺寸为长1000*宽1100*高(800+400)mm,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电磁单头大锅炉的外径长度为1000mm技术参数根本满足不了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直径为1000mm,根本无法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4答复:

1、经核查,招标文件中对电磁单头大锅炉的技术参数要求如下:规格:≥长1000*宽1100*高(800 + 400)mm;功率:≥20KW/380V,使用≥1.5mm油膜不锈钢板材,炉面一体拉伸成型,直径≥1000mm;使用磁感≥8档位周旋转火力调节开关,火力均匀控制,档位对应精准数字功率调节。

2、而中标人在投标响应中明确提供的参数为:型号MC-DC9025;规格为长1000*宽1100*高(800 + 400)mm;功率为20KW/380V,使用1.5mm油膜不锈钢板材,炉面一体拉伸成型,直径1000mm,使用磁感8档位周旋转火力调节开关,火力均匀控制,档位对应精准数字功率调节(设备参数铭牌及实物测量图详见附件)。

3、根据中标人提供的响应参数,整体尺寸长1000*宽1100mm,与满足直径1000mm的要求并不矛盾,该尺寸能够满足炉面直径1000mm的要求。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二、处理情况

根据上述的质疑处理意见,质疑供应商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2、3、4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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