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3年植物防寒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
一、合同编号: ****-001-01
二、合同名称: 2023年植物防寒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3年植物防寒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锦州市绿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园林集团管辖范围内街路、公园、广场、绿地进行植物防寒(含防寒挡板的提取、安装、清洁、修复、运输、拆除、保管、交接等)。
履约要求: 1、合同签订后, 2023年植物防寒服务期为15天,施工延期一天扣合同总额3%。售后服务期为一年(售后服务期为本次合同签订日期至防寒设施拆除结束,挡板存放并与2024年植物防寒中标方交接完成为止),包括防寒设施巡查、修复、清洁、拆除、运输、存放等。 2、施工前防寒施工方案须经甲方审核,防寒材料须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3、防寒设施质量要求:各防寒方式标准严格按照清单明细表中的防寒方式及要求执行,且要求牢固、整齐、美观。 4、售后服务期间要求每日巡视巡查,发现破损及时修复(24小时内修复完成)。 5、清洁:成品防雪围挡雨雪天晴后,及时清洁板面污渍,保证板面清洁。 6、因防寒措施损坏造成植物冻害全株死亡或枝条死亡,中标方无条件按原有苗木补植,且须养护1年,确保成活 7、覆盖防寒春季防寒设施拆卸时间必须遵照甲方要求(根据天气情况)实施,拆除时限7天。 8、成品防雪挡板及附件明年春季拆除后由中标方妥善存放保管,要求不晒不潮,与明年植物防寒中标方交接(2024年由甲方验货,新防寒中标方取货)。丢失、损坏或因存放导致变色等须原样赔补。
履约期限: 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施工(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履约地点: 园林集团管辖范围内街路、公园、广场、绿地(详见清单和附件1)
七、验收日期: ****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郑艳伶、李志飞、杨俊、王满良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