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田乡卫枫村庭院经济"1+1"项目(基础设施及生产设备)工程
中选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何田乡卫枫村庭院经济"1+1"项目(基础设施及生产设备)工程
选择时间: ****14:30时
选择地点: 开化县****
最高限价: 572973元
响应人数: 18个
/个
根据该工程选择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评标结果如下:
中选候选人 | 中选下浮率(%) | 中选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目标 |
---|---|---|---|---|
张济亮 | 10 | 515675.70 | 60 | 符合选择文件要求 |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7:30止。响应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选择人提出。选择人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向异议人出具收到异议的书面证明,并同时书面告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选择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将答复送达异议人,同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选择人拒收异议或未在法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的、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人均可按照投诉规定和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乡监督部门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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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响应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