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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及停车场建设(EPC)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湖北咸宁 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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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及停车场建设(EPC)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 05月 0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通山县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及停车场建设(EPC)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名: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263.6712万元,质
量: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合格;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
家(或行业)施工验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25天;
中标候选人第 2名:湖北中原吉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849.9502万元,
质量: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合格;施工质量标准:达到
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25天;
中标候选人第 3名:通山县永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570.1767万元,
质量: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合格;施工质量标准:达到
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2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谭姣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鄂 ****;
中标候选人(湖北中原吉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永宏建筑专业,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鄂 ****;
中标候选人(通山县永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焦建强建筑专业,二级建
造师注册证书,鄂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设计:工程设计综
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2)施工: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乙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标候选人(湖北中原吉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设计:工程设
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2)施工: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乙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标候选人(通山县永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设计:工程设计
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2)施工: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乙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湖北中原吉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通山县永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
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三、其他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及停车场建设(EPC)项目通山县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及停车
场建设(EPC)项目于
2025年 03月 28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 04月 28日在通山
县教育局 10楼第一开标
室开标,并于 2025年 04月 28日完成评标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点击登录查看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
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中原吉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山县永兴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 ****.00 ****.00
投标报价备注 投标总报价为 ****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费 ****元,施工图设
计费 ****元,建设其他费(造价费)195048元,预备费 ****元。 投标总报价为
****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费 ****元,施工图设计费 ****元,建设其他费
(造价费)197316元,预备费 ****元。 投标总报价为 ****元,其中建安工程投
资费 ****元,设计费 ****元,建设其他费(造价费)204120元,预备费 ****
元。
质量(如有) 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合格;施工质量标
准: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达到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合格;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验收规范合格标
准 。 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合格;施工质量标准:达到
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工期(/天) 425日历天 425日历天 42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谭姣 陈永宏 焦建强
证书名称 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建筑专业,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鄂 **** 鄂 **** 鄂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 04月 30日至 2025年 05月 07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
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
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通山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咸宁市****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通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通山县****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传真):****
备注说明:
2025年 4 月 29 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通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通山县****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咸宁市****
联 系 人: 彭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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