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厦门腾飞煌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 | 686,000.00元 | 97.08 |
采购包1(购买道路交通监督服务):
服务类(厦门腾飞煌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 购买道路交通监督服务 | 购买道路交通监督服务 | 购买道路交通监督服务 |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提供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项 |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提供 | 686,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温志斌 |
评审专家: | 周昌贤 、 纪慧生 、 许巧伦 、 徐秀瑛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分段累进计算。②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以转账支票、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③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 开户行:民生银行集美支行,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厦门分公司,账号:****。④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⑤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购买道路交通监督服务:0.926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经评审,厦门市翔安区鑫和胜停车场提供的“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致: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非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厦门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