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宝华户向我局提出私人住宅项目建设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南丹县****
二、公示内容
该项目占地面积为113.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主体五层、局部六层,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24.01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不超过20.40米,二层以上西面挑出1.20米(正立面)、北面挑出1.20米(侧立面),东面挑出1.20米(背立面),西面、北面、东面设置飘窗,尺寸为0.50米。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至****止。
四、公示地点
(二)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设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河池市****,电子邮箱:****@163.com,邮编:547200,联系电话:****)。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苏宝华户私人住宅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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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