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公告原文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市****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法人 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代表需出示授权委托书,一并提交 (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南宁市江南区4所学校新建教学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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