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芝街道林头村房屋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灵芝街道林头村 。
2、建设规模: 拆除建筑面积约75000平方米。
房屋残值:拟拆除房屋残余价值14.4元/平方米。
3、招标范围:灵芝街道林头村指定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拆除、清运、场地平整、场地覆盖和场地看护、围挡设置、扬尘防控等,拆除建筑面积约75000平方米。(具体以评估公司实际丈量建筑面积为准,拆迁范围由业主指定)。所拆残料全部归中标方所有,但拆迁区****
拆迁区****
4、计划工期:自施工进场起30日内完成房屋拆除清运及场地平整(街道因特殊情况要提前的,以街道的任务单期限为准,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可顺延)。
5、质量要求: 合格,平整场地标准为现状自然地坪标高(超过业主规定期限未完成场地清理平整的,视作施工方自动放弃建筑材料所有权) 。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条件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至2025年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备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必须提供省住建厅核发的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外省企业需提供,省内企业无需提供,有效期内)。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2、报名时间:自 2025年 05月 06日上午8:30起至 2025 年 05月07日下午16:00止。
3、报名地址: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越城区****
五、其他有关内容
1、入围方式:全部入围。
2、投标单位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和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5、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6、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7、开标时间: 2025年 05月 16 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4号楼201会议室(绍兴市****
8、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请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点击登录查看4号楼201会议室(绍兴市****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05月16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9、招标联系人:赵卫,联系电话:****。
10、招标代理联系人:俞工,联系电话: ****。
六、中标公示
在中标公示前,招标人委托代理单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七、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2025 年 04月 30 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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