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 中标人公示(评定分离) 本项目为平阳县****,发包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进行发包代理,于****09点30分在平阳县鳌江镇恒春小区4-5号楼三楼开标室开标,于****10点30分在平阳县鳌江镇恒春小区4-5号楼三楼定标室定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始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平阳县鳌江镇纪委提出异议(书面形式)。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中标候选人:见附件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定标情况: 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经定标委员会票决, 浙江格隆建设有限公司2票 、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0票、浙江锡鑫智能工程有限公司1票,确定浙江格隆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投诉受理部门:平阳县鳌江镇纪委 电话:**** 代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浙江加晟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温州三瑞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建荣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辰飒建设有限公司、温州乾盛建设有限公司、杭州航弘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温州联正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浙江翰新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博建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温州中真建设有限公司、温州京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市**** 鳌江镇招标工作岗 **** | ||||||||||||||||||||||